上海出台稳外资“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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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顾春娟报道,继“11”稳定外贸政策措施出台后,上海近日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意见的若干办法》,围绕为外国投资者在上海投资提供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推出了24项稳定外资措施,将于4月10日起实施。
据了解,《若干办法》涵盖了四个方面的24项措施:落实扩大开放的国策,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保护。
《若干办法》提出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总体规划,在全国和自贸区实施最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金融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开放,鼓励外商投资新的开放领域,争取项目先落地。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区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讨论”的方式,在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和卫生等关键领域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
《若干办法》还提出在全市开展资本账户收入支付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使用资本、外债、境外上市资金等资本账户收入进行境内支付时,逐一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推进外债登记管理便利化,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在华投资真实合规项目的前提下,依法设立新的子公司或收购其他内资企业;探索和实施便利外国人才购汇的措施。
标题:上海出台稳外资“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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