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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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30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近日发布的2014-2019年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和处理意见,共选取自评结果为“合格”的2292个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8个学位授权点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为“限期整改”。
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本轮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始于2014年,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了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按照一定比例对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的2292个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评选和评估。其中,2251度授权点评定为“合格”,8度授权点评定为“不合格”,33度授权点评定为“限期整改”。
根据处理意见,“限期整改”结果的学位授权点将整改两年。2020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暂停招生,整改后接受复试;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和未经自我评价的学位授权点,应当予以撤销,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2020年招生结束后不得报名。在校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和授予学位。
总体而言,本轮资质评估达到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的目的。从评估结果来看,部分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了师资力量薄弱、学生缺乏保障、培训效果不佳、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的监督和指导,完善学位授权点的长效质量保障机制,规范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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