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迎来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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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马传茂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进一步扩大到6个市(区),深圳被纳入试点范围。
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的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探索设计了包容、审慎、灵活的创新、试错机制,致力于打造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通过信息披露、社会监管、科技标准化监管等方式,探索了一种新的、更具渗透性和专业性的创新监管模式。
在深圳试点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圳的金融和科技优势,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业示范区,全面建设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深圳人民银行表示,在总行的统筹规划下,在遵守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将引导申请机构积极申请本试点项目的金融服务或技术产品创新,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予金融“惠民惠企”的功能, 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帮助防控疫情,恢复工作和生产,努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其中,申请机构可以是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特许金融机构;它也可以是一家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系统、计算能力存储、算法模型和其他技术产品研发的技术公司。技术产品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必须由获得许可的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公司可以与金融机构联合申报,也可以在独立申报后结合应用场景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深圳市政府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积极运用信息披露、应用宣传、联合监管等灵活的管理手段,引导特许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开展创新测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标题:深圳迎来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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