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私藏弹药,内蒙古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肖剑平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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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7日报道,近日,原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肖建平(副科级)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依法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告人肖建平告知了他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起诉被告人肖建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担任哲里木盟原副旗手、旗委副书记、政府旗手、哲里木盟办公室原秘书长、通辽市政府秘书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一、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以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隐匿弹药的,依法以受贿罪和隐匿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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