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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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时间:2020年3月27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谢赫路19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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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张赟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1.公司有11名在职董事,有一人在场。其他董事因疫情防控和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有三名主管在办公室,一人在场。其他监事因疫情防控和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出席会议。
二.对动议的审议
(1)非累积投票动议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人和认购方式的调整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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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建议书标题: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的调整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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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建议书标题:限制销售期的调整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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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格陵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四次修订)》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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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四次修订)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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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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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布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及填制办法的议案(四次修正)》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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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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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非公开发行a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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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投票情况低于5%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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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议案表决的说明
1.上述提案1至7为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在上述第一至第七项提案中,持股不到5%的股东的投票是分开计算的。
第三,律师目睹了这种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余爱万
2.律师见证了这个结论: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格陵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木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标题: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地址:http://www.3mtj.com/blsyw/9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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