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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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2020年3月25日,中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明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东安明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科技”), 将为其持有的东安铭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铭诚”)51%的股份提供61%的连带责任担保,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80万元。 东安名城的另外两位股东广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杰环境”)和广东豹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豹妹”)为明诚科技的超额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
以上内容详见《关于广东明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东安明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0-015)由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
近日,明诚科技与中国银行永州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永中银东保字第001号),为东安明诚向中国银行永州市分行申请贷款8000万元提供61%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金额为4880万元。期限自担保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融资合同尚未签订,东安铭诚将继续与中国银行永州分行签订融资合同。
近日,广东豹妹与广杰环境签订反担保,广杰环境与广东豹妹为明诚科技的超额担保提供反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担保人基本信息
1.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东安铭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2ma4pyw0e4w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26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5)法定代表人:谢
(6)注册资本:3433.53万元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
(九)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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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明诚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东安明诚51%的股权,明诚科技是东安明诚的控股股东。
2.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安名城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80.89万元,总负债为1141.55万元,净资产为3239.3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309.74万元,净利润210.98万元。
3.截至公告日,被担保人东安铭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背信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支行
2.债务人:东安铭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铭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为东安铭诚梅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有担保债权的最大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880万元;如果主债权在主债权到期日被确定为属于担保合同的有担保主债权,则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也属于有担保债权,以上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最大金额。
7.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后两年。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债权
明诚科技与中国银行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文件,同意为债务人东安明诚提供4880万元的连带保证,承担“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专项贷款。广杰环境和广东豹妹自愿为上述担保债务的比例份额提供不可撤销反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信用反担保的范围
债务人应向贵公司履行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4.保证期
(1)对于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保证期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债权人声明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5.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1)广杰环境担保主债权金额:187万元。
(2)广东豹妹担保的主债权金额:160万元。
6.被担保主债权:贵公司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对债权人的担保义务,以及由各种形式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确定的担保义务。)由贵公司和债权人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铭诚科技为东安铭诚获得了银行项目贷款,这将有助于解决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投产产生更多效益,促进公司在湖南的业务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东安市的信用状况进行了验证,认为东安市承接的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展顺利,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投产后将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收入,并具有良好的偿付能力;明诚科技作为东安明诚的控股股东,在保证期内有能力控制项目的经营管理风险。广杰环境和广东豹妹为明诚科技的超额担保向明诚科技提供反担保。因此,明诚科技为东安明诚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东安明诚不再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28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人民币308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应承担败诉损失。
六.供参考的文件
1.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最大保证合同(编号:永中银东保字第001号);
3.反担保保证(清洁环境);
4.反担保保函(广东豹妹)。
特此宣布。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标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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