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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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告称,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本报记者杨毅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根据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要求已经落实,经全面研究,从2020年4月1日起,将取消对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或者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中国对外开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做好对合资、外资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或变更的审计工作。
标题:证监会: 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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