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提议改革议事规则
本篇文章520字,读完约1分钟
据欧盟官方网站2月14日消息,欧盟委员会今天提出修改欧盟组织法律法规,旨在提高欧盟行政和执法的透明度和问责制。2016年9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曾表示,“欧盟成员国不能独立决定是否禁止在除草剂中使用草甘膦,因此欧盟委员会必须在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的授权下做出决定。这条规则是不正确的,我们需要改革它。”
从单个产品的许可,到措施程序和电信漫游规则,欧洲委员会一直在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的授权框架内执行欧盟法律。今天,欧洲联盟委员会对组织法律和条例提出了四项有针对性的修正案,以期提高成员国所持立场的透明度,改善决策中的政治方向,并确保决策过程中的问责制。这四项措施是:
1.改革投票规则。改革上诉委员会的表决规则,只考虑赞成或反对意见的票数;为了减少弃权和欧洲委员会无法采取行动的情况;委员会有义务在没有会员国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2.成员国部长的决策。如果专家委员会无法形成决议,则允许欧盟委员会将此事上诉至部长级上诉委员会进行决策,以期在政府层面解决敏感问题;
3.提高投票的透明度。公开成员国代表的投票情况,提高上诉委员会的投票透明度;
4.确保政治方向。如果上诉委员会仍无法达成共识,欧盟委员会可将此事提交部长理事会解决。
标题:欧洲委员会提议改革议事规则
地址:http://www.3mtj.com/blsyw/2032.html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