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保障类和长期储蓄类产品价格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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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傅秋实
2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普通人寿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部相关负责人向英国《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条例》带来的最大影响是,风险保护产品和长期储蓄产品的价格将进一步下调3%至5%,消费者将实际获得利益,购买意愿将进一步增强,风险保护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
新产品的价格将会下降
该条例将影响普通人寿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这些产品的保证责任涵盖了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如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
「市民对人寿保险产品,尤其是风险保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近期,全国投入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肺炎疫情,公众健康意识和风险防护需求明显提高。”上述负责人介绍了《条例》颁布的背景,该条例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深化金融供给方的结构改革,加大风险保护产品的开发力度,完善产品的精算监管体系。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该条例主要对风险保护产品的现金价值和附加费用率进行了不同的调整。
据业内人士称,现金价值是指被保险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退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附加费是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与产品价格成正比,与现金价值成反比。从《条例》实施的预期目的来看,一些调整将直接推低相关产品的价格,而一些调整将间接推动行业增加开发和销售风险保护产品的热情。
具体而言,《条例》调整了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产品的现金价值参数,这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此类产品的价格,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增强行业的产品开发和销售热情。据估计,这类产品的价格将下降3%至5%。
《条例》降低了年金保险和大多数批发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成本率上限。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成本率上限由原来的18%下调至16%,批发产品由10%下调至8%;团体年金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成本率上限由18%下调至10%,批发保险产品的平均附加成本率上限由8%下调至5%。据估计,这类产品的价格将下降3%至5%。
然而,降低附加税税率将不可避免地影响营销人员销售此类产品时的佣金收入,但这也间接促使保险公司开发更多的风险保护产品。
此外,《条例》提高了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这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投诉和纠纷风险。据估计,此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将在前几年增加5%至10%。
它不会引发旧产品的放弃
价格更具竞争力的新产品会导致消费者放弃旧产品吗?据了解,目前风险保障产品在普通寿险产品中的比重已经超过45%,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处理退保风险尤为重要。
对此,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后,现有产品可以继续按照旧产品旧办法和新产品新办法销售,但旧产品的保险责任可以适当扩大,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此外,从以往数据来看,风险保护产品的退保率不高。此外,银监会正在积极推进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病率表的修订,研究发布意外伤害保险纯风险发病率表,进一步推动风险保护产品的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
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条例》迎合了目前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防范产品的开发力度将会加大,相应的销售力度也会加大。对于消费者来说,调整后的风险保护产品品种将更加丰富,保险价格将会更低,这将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风险保护需求。
据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报道,由于在《条例》颁布前已多次征求行业意见,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准备了新产品,将在近期获得批准或备案。
标题:风险保障类和长期储蓄类产品价格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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