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严限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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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29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严格限制各地超高层摩天大楼的盲目规划和建设。各地要把市政体育场、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作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严禁抄袭、模仿和假冒建筑。
为落实新时期“适用性、经济性、绿色性、美观性”的建筑方针,控制“贪大、媚外、求奇”的建筑混乱局面,《通知》建议各地将市政体育场、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型公共建筑作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禁止抄袭、模仿和仿造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超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批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其他城市超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方案,应当经审批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根据通知,超高层摩天大楼的盲目规划和建设应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来说,不应该建造超过500米的新建筑。因特殊情况,各地要对防火、抗震、节能进行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考试合格者必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审查的,不得建设。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50米以上的新建筑受到严格限制。确需建设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专项论证,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高度超过100米的所有新建建筑都要集中进行充分论证和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空城市规模相适应,并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应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应以多层为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敏感景观等重点领域的城市和建筑特色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景观特色保护,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树。影响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对各国家保护区和受影响地区的景观和风格有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查。(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两部门:严限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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