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开放提速 国内券商迎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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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陈雨涵
日前,中国证监会表示,根据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要求已经落实,经过全面研究,从2020年4月1日起,将取消对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中国对外开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对中外合资、外资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或变更的审计工作。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耀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4月1日起取消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限制,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以开放促改革的重要一步。这将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新的竞争和活力,加快资本市场创新步伐,使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者和投资者享受到更加丰富和廉价的证券中介服务。
自2018年4月以来,首次提出取消外资券商股票比例限制的政策,该政策已实施两年。2018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并宣布外资投资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比例限制将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实施限制。其中,《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更新了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的指引,明确了三项重要内容:新设立的合资经纪机构全面开业,外资在中国证券业实现了“从参与到控制”,合资经纪业务范围将逐步放开。
这一次,取消外资股比例限制的政策提前了8个月。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办法》,将2021年至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的原定时间提前。201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布,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
“经过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开放,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机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其他成熟市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王耀基指出,随着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的取消,具有成熟市场先进理念和丰富运作经验的外国证券公司分批进入并独立运作,将对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业务创新、服务水平提高,乃至进一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正式取消对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外资独资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一系列开放式项目已经在紧张筹备之中。3月20日,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韩国再保险上海分公司、罗素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京顺瑞和(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绿光全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在上海举行网上开业仪式。其中四家已经正式开业。
王耀基预计,在取消对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后,将加大进入中国市场和发展独立业务力度的外资主经纪商将会占绝大多数,他们更擅长理财、投资银行、自营等跨境业务,对经纪业务几乎实行“零佣金”。这将给国内券商带来挑战,尤其是中小型券商,它们仍严重依赖券商和其他业务。因此,嵇建议,国内领先券商应借助先发优势,在理财、投资银行、自营业务等方面下大力气,而中小券商应在发展特色服务方面下大力气,在尽可能降低服务价格的同时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迎接新的挑战。
标题:资本市场开放提速 国内券商迎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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