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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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派发每股0.05元的现金股息(含税);
● ●该利润分配基于股权分配记录日期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余额。具体日期将在实施股权分置的公告中规定;
●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置备案日实施前发生变化,计划保持股权分置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股本,具体调整另行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广东钟政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53,215,871.29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19年以实施股权分置登记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余额后的利润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726,196,558股,扣除公司经常性回购账户63,880,274股后,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为133,115,814.20元(含税),占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6.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以现金为对价的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回购股份的金额应当作为现金股利,计入当年现金股利的相关比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集中竞价回购股份金额为211,534,634.66元(不含交易成本),占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6.26%。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为42.79%。
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置备案日实施前发生变化,建议保持股权分置比例不变,并对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另行公告。
该利润分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执行决策的过程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
2020年4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了股东合理的现金分红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计划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给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了股东合理的现金分红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警告
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考虑了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特此宣布。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标题: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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