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深交所发函:为何?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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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14日14日上午,深交所向杨明电路发出关注函(300739,诊断),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主要原因和必要性;补充说明调整后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合理性,是否能够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转移利益的情况。
深交所指出,近日,杨明电路披露了调整2020年限售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告。对此,深交所要求杨明电路对以下问题进行详细核实和说明:
首先,杨明电路在2020年调整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价格和绩效评估要求。结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背景和目的、草案首次出台以来公司管理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详细说明了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主要原因和必要性。
二是根据公告,调整前第一阶段解禁限售股的业绩评价条件是2020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调整后2020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情况等。·调整后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合理性,激励效果是否能够实现,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传递利益的情况。
第三,公司使用black-scholes模型对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并说明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不采用基于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理由和合理性。
第四,根据公告,公司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筹集8亿元,其中6.1亿元将用于新项目。然而,之前筹资的原始项目正在建设中。2019年10月,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从2020年1月29日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截至2019年底,未投入募集资金3.12亿元。新项目与原项目在建设内容、产品技术特点、目标市场等方面的主要区别。并结合原项目的实施进度、延期原因以及公司现有印刷电路板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充分说明了实施新项目的必要性。
五是公司董事会于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股价于4月10日达到涨停。补充说明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内幕信息,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以及该内幕信息是否在内幕信息披露前6个月内被买卖。
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就上述事项到杨明电路进行书面说明,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提交给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在二级市场,杨明电路在14日开盘走高,截至发稿时上涨超过1%。
在财务数据方面,9日晚,杨明电路发布了第一季度业绩预测,预计实现净利润约2864.53万元-3682.97万元,同比增长5.0%-35.0%。关于业绩变化的原因,杨明电路表示,第一季度,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工作,有序恢复生产,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同时,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高于去年同期,并呈上升趋势,对公司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050.28万元,主要是政府补贴收入和公司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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