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里根执政时期主要的简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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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的内容是在1981年至1983年8月期间设立一个总统改革委员会:设立一个特别总统委员会,重新审查各种法律和规则的制定。1983年8月,由于没有增加新的规章制度,特别工作组结束了,为国家节省了1500亿美元。在过去两年半的时间里,在政府部门登记的新规则和条例只有9400页,而比卡特政府只有13700多页。简化行政管理,规范法律法规,通过《日常文书工作减少法》、《法规灵活性法》、《平等与公正法》等。该法案减少了政府的繁文缛节,允许小企业在受到法院不公平处罚时向联邦机构索赔。简化行业监管,放松对交通、通信、金融服务、能源和其他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在金融领域,放松存款利率管制、扩大存款机构的权力、提高存款保险上限、放松对金融部门的监管等措施都进行了重大改革。鼓励竞争,效率优先,修改反垄断政策。司法当局撤回了对ibm的诉讼,并与AT&T和解,允许其保留对贝尔实验室和其他公司的控制权。1984年《国家合作研究法》放松了对企业和大学之间联合科学研究的控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在R&D投资和创新。
标题:表1 里根执政时期主要的简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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