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批准延长对希腊和塞浦路斯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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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欧洲议会网站上发布的消息显示,欧盟延长对希腊和塞浦路斯项目的资助获得批准。《共同条款条例》第24条允许委员会向有经济困难的国家增加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ESIF)(也称为“补充计划”),也就是说,应一个成员国的请求,委员会可以向其支付临时款项,这比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RDF)、欧洲社会基金(ESF)和综合基金(CF)还多。“补充”计划不会改变2014年至2020年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的总体分配。欧洲议会批准将希腊项目融资增加10%的计划延长至6月30日经济调整计划后一年。欧洲议会还投票赞成延长塞浦路斯的资格期限,并将欧盟共同融资率提高85%,直至2014-2020年计划结束。在目前的欧盟凝聚力政策中,塞浦路斯具有“更发达地区”的地位,通常由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和欧洲社会基金项目提供50%的共同融资。然而,鉴于塞浦路斯的长期经济困难和投资下降,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同融资率为85%。
标题:欧洲议会批准延长对希腊和塞浦路斯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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