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陆幽告黄健翔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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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陆幽在法庭外面被记者包围了。 本报记者张涛摄
■“央视记者陆幽对黄健翔”追踪
本报(记者张太凌)经过去年12月和今年4月的2次审理,央视体育频道的女记者陆幽向黄健翔起诉名誉受损事件,昨天在朝阳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陆幽的所有需求。
判决从昨天上午9点开始,陆幽和代理人按时进入法庭,但黄健翔还没有出现。
裁判员宣读长达10页的判决书。 包括陆幽诉讼理由和黄健翔在博客上刊登道歉声明,陆幽赔偿精神抚恤金50万的需求等。
法院认为,涉案博客提到“国家队首席和队记者”和国家队当时的领导人发生宫外孕,没有写明当事人的身份消息。 触及这个人特征的话有“国家队首席和队记者”、“宫外孕”、“长时间在报道中看不到她的身影了”等。 陆幽需要说明上述语句直接且唯一指的是她。
“纵观涉案全文,其主旨是对国家足球队和主教练的评论,如果文案不明确当事人的名字,通常在公众阅览后,必然不会发生对陆幽的负面评价。 ”。 法院说,陆幽无法说明上述句子具有直接和排他性的方向性,她说社会评价下降与黄健翔的副本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陆幽听到判决后,先吓了一跳,很快恢复了一直保持的笑容。 “先尊重法庭的判决吧”陆幽在法庭记录上签了字。
■反应
陆幽欲上诉申请公开审理
本报告诉我“我知道大家都很关心我”。 陆幽离开法院说。 对于败诉,她说她准备接受任何“意外”,整个诉讼都训练了她坚强的心。 之后表明要上诉,有可能申请公开审理,不排除就这件事写书。
对于至今为止的非公开审理的申请,陆幽表示不想牵扯到家人,她并不担心“牺牲隐私来提起这场诉讼”。 根据判决书,陆幽透露了黄健翔博文被诊断为宫外孕的隐私。 陆幽在审判中提供了门诊病历,被诊断为宫外孕,但发现与外国领导人无关。
陆幽举起家人时,声音被硬吞没,她说母亲看到报道才知道自己的宫外孕。 陆幽表示她的证据应该能解释黄健。
黄健翔博文说判决是公正的
本报昨晚报道记者联系了黄健翔的代理人赵江宁律师,表示对判决很满意,之后的情况因对方的上诉情况而异,陆幽认为在网站上发言是她的自由。
昨天黄健翔的手机还在秘书处转,那个博客在上午11点15分各发表了一个声明,据说自受理起草以来,相信法律的公正。 感谢法院公正的执法,是清白的。
到昨晚7点,这篇博文有52000次点击和753条评论,大部分评论支持黄健翔。
■事情的再生
2008年6月,黄健翔在博客上揭露了男足外籍领导人的性丑闻,与央视女记者关系暧昧,导致宫外孕。 网友认为丑闻的女主角是陆幽。 黄健翔删除博客的一部分副本。
2008年11月,陆幽向朝阳区法院起诉,要求黄健翔和一些网站道歉和精神赔偿。
12月4日,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陆幽当庭宣布放弃对网站的索赔。
2009年4月27日,在第二次开庭上,央视证人解释了黄健翔博客的女主角是陆幽本人。 本报记者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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