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自然人可投标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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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4月17日电记者苏大鹏、通讯员赵英虎报道:近日,大连保税区出台了《大连地区创新研究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不仅改变了自然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局面,而且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从价格竞争转变为质量竞争,提高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优化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制度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大连市FTZ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连市FTZ区按照“大胆努力,自主创新”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先,适应创新理论研究的新需求,研究制定了《大连市FTZ创新研究项目招标暂行办法》。
据报道,该《办法》将把科研创新的全过程纳入招投标过程。根据招标的实际需要,采购人可以采用“开题”和“闭题”两阶段招标方式。第一阶段招标主要针对各投标人对招标课题的研究指标、研究方案和初步研究成果的“公开报告”,经评审后选择不少于两个备选投标人。在投标的第二阶段,候选投标人提交完整的研究结果,即“最终报告”,由评委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中标人。对于未中标的候选投标人,买方将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办法》还规范了招标文件的内容,强调在“最终报告”的评审中要把可行性和创新放在首位,强调可行性第一,创新第二。并定义了确定投标价格的方法,即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投标价格。同时,强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科研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标题:大连自贸片区:自然人可投标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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