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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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黎[2014]1429号)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销发行特定标的181,653,040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1元,共募集资金1,999,940元扣除与发行股权证券直接相关的新的外部费用,如承销及赞助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可得性已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储存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通尹霞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4月2日,与发起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宁支行、兴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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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取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第二十一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第十二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或关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利用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型蓝宝石芯片项目(海宁)”和“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芯片项目”。关闭“年产2亿台智能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无线充电芯”项目,将上述终止或关闭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该事项已提交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3月28日公司公告。
截至公告日,剩余募集资金及特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A/CNo。:193501010477711)已按规定转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相应终止了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宁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宣布。
天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1日。
标题: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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