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七部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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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中央网办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消费者扶贫行动的通知》。
根据《通知》,为打赢新冠肺炎抗击肺炎的战斗,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扶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实现扶贫攻坚战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扶贫攻坚战帮助实现扶贫攻坚战目标的指导意见》,特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根据《通知》,消费扶贫主要有四种方式,即预算单位在贫困地区购买农副产品的政府采购模式、政府主导建立消费扶贫交易市场的东西部扶贫合作模式、市场参与者参与各企业销售扶贫产品的模式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的销售模式。
《通知》强调,消费扶贫行动应遵循自愿原则和市场规则,不搞行政摊派、强制命令或目标任务。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区、市)、市(地、州、盟)扶贫部门对扶贫工作实行三级监督,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扶贫真实。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对扶贫产品进行抽查和验证。对于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生产的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经核实将被清除出产品目录,相关市场主体将被列入扶贫和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扶贫产品的鉴定结果和过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各级扶贫协作部门对消费扶贫行动进行统计监测。(文瑶)
标题:商务部等七部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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