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前往比利时的中国公民注意带进金额的上限和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比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提醒有意前往比利时(包括过境)的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入境携带量上限和下限的规定:
1.如果您携带现金或旅行支票以及其他可轻松兑换成总价值超过10,000欧元的现金的证券,您必须在入境时依法向海关申报。那些被发现未申报或虚报的人将被罚款和没收。
二、计划入住酒店,入住时随身携带的现金总额必须高于每日95欧元的支出标准。对于拜访亲戚或朋友(住在他们家里),你随身携带的现金总额必须高于每天45欧元的支出标准。除非有担保人承担该期间的所有费用。入境时,被发现携带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现金,且没有其他充分的经济能力证明(如旅行支票、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信用卡及相关卡记录等)的人员。)可能被怀疑有入境的目的,被拘留甚至拒绝入境。
如果您在入境时受到不公平待遇或遇到其他困难,请拨打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032(0)476751182。
标题:提醒前往比利时的中国公民注意带进金额的上限和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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