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欧盟国家就金融交易税达成了部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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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网站12月8日报道称,10个欧元区国家就征收金融交易税达成了部分协议,并计划在明年年中就其余部分达成协议。金融交易税的目的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从交易中获得一部分财政收入作为对金融机构公共财政支持的补偿,同时控制投机交易,并统一各国对该项目的税种。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希腊、葡萄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西班牙在内的10个国家已经达成共识,所有股票交易都应该征税,包括当天的股票交易。纳税人是在这10个国家买卖这些股票的交易者。十个国家也同意讨论是否对这些国家没有发行的股票交易征税。10国同意按照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对衍生产品交易等其他税收对象征税,且不得影响主权国家从市场融资的成本;我们同意进一步分析税收对实体经济、养老金计划和金融可行性的影响。声明称,基于这些共识,与欧盟委员会合作的专家将尽快详细规划不同交易对象的税率,为下一步做准备。欧盟委员会预计,从2013年起,股票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税率分别为0.1%和0.01%。根据该声明,将在2016年6月底之前做出披露决定。
标题:十个欧盟国家就金融交易税达成了部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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