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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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未否决该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内容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第号):2017-105);
3.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上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3: 00-15: 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平山区蓝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文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共有16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公司213,598,579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60%。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3,022,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202%;共有7名股东通过互联网进行投票,代表公司57.63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13,594,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是:
同意793.352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梁晓静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V.供参考的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宣布。
深圳市禾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标题: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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