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出炉:涉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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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在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结束“十三五”规划的一年。财政部全年具体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1.力争在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力争年内完成《金融工具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监管项目。
二、积极贯彻执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修订,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对《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适时发布实施。
三、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的立法研究。(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出炉:涉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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