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禁止人身险公司利用疫情营销
本篇文章694字,读完约2分钟
本报记者傅秋实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个人保险司于2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控制肺炎期间人身保险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不得以商业为目的效仿,不得将涉及被保险人的具体理赔案件作为营销噱头进行宣传。
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各寿险公司开辟了理赔绿色通道,积极拓展保险责任,积极捐赠款物和捐赠保险,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及时支持和有力保障。随着抗击疫情的深入,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支付赔偿。为此,中国保监会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的要求。
具体来说,首先,坚持保护人民和净化商业活动的初衷。目前,寿险业应该采取具体行动,为抗击疫情提供支持和帮助。不要为了商业目的而追随潮流,不要利用流行病事件进行营销,不要利用舆论热点进行广告宣传,不要让保险保护“尝起来很糟糕”。第二,坚持以人为本,不要自称为营销噱头。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寿险公司可以披露相关承保和理赔的整体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但不得将涉及被保险人理赔的具体案例作为营销噱头进行宣传。第三,规范捐赠保险行为,履行服务承诺。各寿险公司应规范捐赠保险业务的运作。除不受监管限制的险种外,其他所有业务都要按照监管要求执行,包括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产品、按规定计提责任准备金、向团体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放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特别是及时履行对被保险人的理赔服务承诺,树立保险业诚信形象。捐赠保险提倡“雪中送炭”,优先向急需的人捐赠。第四,关注业务风险,加强监管。各寿险公司应提高风险意识,充分评估扩大责任、捐赠保险和疫情的影响,必要时进行压力测试,制定风险应对和处置计划,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标题: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禁止人身险公司利用疫情营销
地址:http://www.3mtj.com/blsyw/10226.html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